2018年10月8日,同济大学学生会于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室组织学习《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本次学习活动由同济大学第四十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张轶阳主持,同参加此次学习活动的各部门负责人一起对《公约》进行了深入的学习与讨论。
以《公约》为基础,从同济大学学生会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与会成员发表了各自的心得体会,对今后的工作方法等方面作出了展望与规划,包括部门建设,部门协作,校内交流,校际联络等方面,着重讨论了工作中需要注意的细节以及容易出现偏颇的环节。
此后,与会成员又分享了所在部门内的工作经验。小到部内共建时的细致举措,大到部内始终坚持的办事原则,各部门的分享给了全体成员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机会。
最后,同济大学学生会第四十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的成员们对此次学习活动作出总结,并发表了自己的学习感悟:
【张轶阳】
学生会历来都是维护学生权益,代表广大青年学子的学生组织,作为一名学生骨干,更应该以身作则,努力培养自己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学生骨干这四个字从来都不是炫耀的资本,而是一种责任与担当,是一种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历练与沉稳。
学生会的根本目的是服务学生,而学生骨干说到底也还都是学生。学生组织应当顺应去官僚化、去行政化的“大气候”,“官本位”思想不该在学生群体中滋生;作为学生骨干,我们更应恪尽职守、踏实肯干,承担起肩负的使命与担当,积极为广大学生发声。
【毛欣越】
“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的倡议更像是一次回归、一次定位。回归在于回归我们的初心,时时回想着初入大学报名学生会时,怀着的那颗赤诚的、真挚的心;定位在于更加明晰学生会、研究生会是服务同学的组织,而非出于功利目的的“跳板”。同济大学学生会百年之际,我们感受着它厚重深沉的韵味,也保有着它青春先锋的张力。作为青年,与其共同成长,是既要 “小德川流”,丰富内在修养;也要能“大德敦化”,胸怀世界和未来。
【赵琬迎】
学生会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与同学们彼此互相帮助、平等相待,能够真正走到同学身边,做同学们与学校的桥梁,尽力为同学们排忧解难,做同学们的“倾听者”和“知心人”,是学生骨干工作的一部分。
我理解的学生干部应该是解决学生问题的“代言人”,我们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提高工作能力,持有同理心共同设计青年的理想生活,注重方式方法,善于发现问题、应对问题、解决问题;第二,修养全面素质,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都争做“领头羊”,使同学们看到我们、信任我们,愿意把自己的需求交给我们。第三,不追求头衔、不装腔作势,努力建设充满朝气、干净纯粹的组织文化,在平等的氛围里与同学们共同学习进步。
【赵晨希】
当谈到学生干部这个名词时,我觉得我们应该谨记“学生”二字永远应该放在“干部”之前。学生干部之所以成为学生干部,是因为其在完成学生本职工作的同时,可以利用课余时间承担一部分校园建设工作,而完成工作的基础不是所谓“官衔”,而是来自于广大学子的信任和自己内心为组织奉献的热忱。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我决心强三性去四化,对于公约上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学生干部,真正为学生服务,为学生权益发声。
【段堃】
我们之所以会有现在这样较复杂的组织架构,是因为我们作为一个人数众多的大型组织,一定要保障组织正常地、高效率地运转,但事实上我们大家之间其实并不存在上下级,我们大家都还是学生,只是因为主席和部长们有着更多的工作经验,为了学生会更好地发展,才肩负起了更多的责任。我希望学生会能像一个大家庭,能为每一名成员都带来温暖和关心,所以也希望同学们把我们都当做学长学姐来相处,我们所有的学生干部也应该做学生友,不做学生官,不忘初心,砥砺前行!